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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轿车成被履行人履行标的超718万元
日期:2023-09-11 22:09:34 | 作者:华体会最新地址

  8月11日,四川野马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轿车”)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履行人。该案案号为(2021)川01执4411号,于8月10日立案,履行标的7.1847万元。

  据悉,野马轿车有被履行人记载19条,被履行总金额4529.40万元。野马轿车曾涉司法案子470起,其间82.34%身份为被告。

  据企查查材料显现,四川野马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2日建立,法定代表人为徐晓明,注册资本为12亿元。经营规模为轿车制作与出售及售后服务、轿车研制和新能源轿车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及技术服务等。公司由山东梅拉德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9%,比德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终究获益人为辛耀荣,获益股份为99.99%。

  经层层股权穿透,山东梅拉德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由潍坊比德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直接全资持股。潍坊比德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辛耀荣,持股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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