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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3-11-25 17:44:18 | 作者:华体会最新地址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是专业的管理软件供应商与大数据综合服务提供商,目前主营业务分为管理软件和数字传播两大板块。公司以云计算、大数据应用技术为驱动,结合丰富的行业应用场景,为政企客户提供存在竞争力、安全可信赖的软件产品和服务,并借助长期积累的技术、数据、传播与生态体系,致力于以行业解决方案和全产业链的服务为客户赋能。

  管理软件业务是公司立足之本,20多年来服务财政、交通、教育、政法、建筑、通信、能源等行业,拥有较为完善的行业化产品与解决方案体系,树立了品牌优势地位。在政府管理与服务领域,公司不断深化以大数据价值服务为核心的智慧财政、智慧国资、智慧教育、智慧政法等业务布局,以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己任,聚焦“数字政府”建设,全力耕耘于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建设;在公司集团管控领域,公司围绕“数据+智能”,以集团财务管控为核心,为大规模的公司集团提供涵盖战略财务、专业财务、共享财务、业务财务等管控领域的综合服务,引领企业的数字化转型。

  公司数字传播业务致力于打造创新型整合营销模式,深入布局数字营销、社会化营销、内容营销、电商营销、移动互联网、品牌出海营销以及大数据服务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全球化全渠道的一站式整合数字传播服务。公司通过建立有效的营销传播闭环,以全方位整合营销助力品牌提升自身价值,持续服务众多国内外一线品牌客户,涵盖快消、旅游、3C、政企、互联网、媒体、汽车、医药、电商、游戏等各个不同领域;公司依托大数据技术,通过Facebook、Twitter、Google、TikTok等平台,为品牌企业提供一站式、定制化的海外营销解决方案。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持续恢复,逐步摆脱新冠肺炎疫情负面影响,实现收入8.16万亿元,同比增长13.3%,呈现平稳发展态势,信息技术服务加快云化发展,软件应用服务化、平台化趋势明显。新一轮技术革命加速了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的融合创新,已经成为引领创新和驱动转型的先导力量并带动数字技术强势崛起,“数字中国”建设将为各行业更好适应信息时代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进而推动全社会的创新发展。其中,政府管理与服务进入数字化、集约化、智能化阶段,并且政务信息化建设模式亦由日常业务为主,向业务支撑与分析决策转变;且随着公司集团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化与创新,企业信息化管理正在从分散化、集成化向垂直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机遇,为政企客户管理赋能、技术赋能、数据赋能,公司需不断从技术研发、业务拓展、人才战略等方面夯实基础以顺应数字化转型趋势。

  技术研发方面,公司正全力打造新一代技术中台——女娲平台,同时构建“久其云”业务体系,帮助政府部门及大型公司集团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迈进。

  业务拓展方面,公司聚焦行业,面对政府和企业数据治理意识的不断提升,大力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息数据在政府监管、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为客户提供具有行业特色的大数据综合解决方案。

  人才战略方面,公司秉承“尊重人才、重用人才、善待人才”的用人理念,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凝聚人才,逐渐形成了高效、专业的团队;通过人才管理提升企业运营效率,提高企业绩效,从而实现人力资本管理,为企业创造更大价值。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本报告期,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深入贯彻落实政府各项政策规定,积极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开展,全力保障公司有序经营,力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公司全年围绕“深耕主业、聚焦行业、降本增效、加强风控”的战略部署,各级子公司以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以新思路应对新常态,打破固化思维,激发企业活力。但因公司和客户的复工复产延迟,导致部分项目发生延期,加之新收入准则实施以及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2020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82,140.87万元,同比下降9.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62.66万元,同比增幅37.05%。

  报告期内,公司将“夯实基础、强化协同、降本增效、赋能前台”作为产品研发工作的主线,构建了以女娲平台为基础,以报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大数据、智慧法庭、智慧监管等产品为重点的研发体系,不断优化产品功能、改善实施方式,并积极推进各产品线的云化升级。

  女娲平台是公司为顺应当前新技术变革和政企客户数字化转型而研发的数智化技术赋能平台,是公司新一代报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大数据等产品的运行底座,集成了研发流程、工程规范、应用架构的最佳实践的软件能力平台。女娲平台由五大部分组成:女娲前端框架、女娲服务端框架、女娲移动端框架、女娲DevOps和相关规范、标准和指南等。报告期已迭代发布两个版本,基本实现了基于女娲平台开发的各产品之间数据互通、共享和组件复用。

  报表产品方面,公司基于女娲平台和微服务架构开发了新合并报表系统,在继承传统合并报表产品优势的基础上,集成了久其新一代报表组件与模块,实现了并表处理和并账处理的结合,提高了合并报表编制效率。同时,新合并报表系统能帮助公司集团构建统一的财务管理报表体系,实现复杂业务场景合并处理、数据集享与应用。报告期公司对新合并报表系统的研发主要在改进功能设计和运行效率、拓宽产品适应场景,以及与财务、大数据等产品线的整合集成等方面。

  财务产品方面,公司不断深化应用政府会计核算、新政府财报、业财一体化等政府财务产品,同时基于女娲平台和微服务技术架构开发了新一代财务共享系统,涵盖收入、成本、费用、资产、资金、共享平台、投资、商旅、税务等业务处理,可帮助企业完成财务职能转型过程中的流程重构和信息系统建设。此外,公司智慧财务解决方案在RPA(机器人流程自动化)、语音识别、OCR(光学字符识别)、智能计算、深度机器学习、数据聚合应用、人机交互等能力上有了新的突破。

  资产管理产品方面,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公司加强了对资产信息标准建立、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资产物联网应用等业务的研究,助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创新。同时继续推广资产云平台、行政事业单位智慧资产管理平台,创新资产管理新模式,推进资产管理工作精细化。

  大数据产品方面,公司重构大数据建模平台,继续完善国产数据库支持,完成了与华为、南大、神州等多个国产数据库、云平台厂商的适配改造,全面适应信创环境;设计全新的信息资源管理平台体系架构,形成基于信息资源管理平台V2.0为核心的大数据治理解决方案,并已通过华为鲲鹏计划认证;开展基于内存计算引擎应用场景、全面上云方案框架的研究,为业务发展赋能。

  智慧法庭产品方面,公司全面启动智慧法庭2.0版本的研发工作并进行了国产化适配,新增远程开庭、互联网开庭等功能,以适应疫情环境下的新需求;智慧监管产品方面,围绕审务督察系统、公网直播、远程行政应诉、智能卷宗巡查等,进一步完善算法,持续提升产品质量。此外,公司开发了跨域庭审管理平台、新互联网庭审平台、一庭三会应用系统和社会综合治理指挥平台等多个新产品。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大数据领域的广泛应用,公司服务政府客户,将数据价值转化为决策价值,协助政府精准治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同时服务企业客户,用数据推动企业智能化变革,将数据价值转化为业务价值,助力企业挖掘新的商业模式,降低经营风险,提高运营效率。作为大数据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坚持聚焦行业,发挥技术创新优势,推进数据治理在财政、交通、教育、政法、建筑、能源等行业的深度应用。由于部分项目进展受疫情影响有所延期,报告期公司管理软件业务共实现收入76,274.19万元,同比减少23.94%。

  “数字财政”建设是落实“数字政府”建设部署的有力举措,是参与推动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公司依托自身的技术优势以及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持续致力于财政一体化和数字中心的建设,为打造“数字财政”赋能。报告期内,围绕财政信息化建设目标,公司继续推进财务管理、部门决算、资产管理、财政大数据等产品在财政领域的应用,主要进展如下:

  财务管理及部门决算方面,财政部预算管理业务一体化在全国的推行,对部门决算业务的市场拓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公司持续深挖和拓展海关、国安、国税、邮政、统计、证监等重点中央部委相关业务,把预算执行的精细化和财务共享化的方案理念及管理模式逐步落地到行业项目上;财政统一报表在全国二级部署省市已扩展到28个,成为财政领域综合数据采集平台;财政部下属司局的业务拓展亦取得了突破,行政政法司政法经费统计系统向全国推广,参与建设了监督评价局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监管平台项目等。

  资产管理方面,公司已为130多个中央部门、26个省市提供资产管理业务的全面支撑服务;报告期,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顺利终验,全国人大报告国有资产情况分析平台项目完成上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平台项目进入测试阶段。

  财政大数据方面,公司在陕西、天津等省级财政客户推广实践基于数据中台理念的数据治理解决方案,实施完成重庆市江津区财政数据分析系统、中国财政杂志社项目、成都金融项目、财政部进出口数据平台及税则查询系统等大数据项目,并签约新疆财政厅社保资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公司已逐步构建了覆盖公路、水路、民航、城市交通领域的交通信息化生态体系,并发展成为国内重要的智能交通专业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报告期公司在综合统计决策、财务审计、城市交通、交通信用执法等传统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开拓公路治超、安全生产监管、无人机综合管理等新业务,不断完善交通行业解决方案,继续向交通行业纵深发展。

  综合统计决策业务方面,客户范围已覆盖28个省市,同时通过系统推广应用、产品升级改造、提供增值服务等途径进一步提高已有业务再生能力,分别与北京、黑龙江、湖南等10余个省份交通运输厅及其他交通主管部门签订维护及增值服务合同。

  财务审计业务方面,目前用户单位涵盖交通运输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民航局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直属企业,实现了交通行业财务内控业务全面覆盖。此外,进一步落实财务与实物资产管理业务的融合,新签约长江航道局、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行监控中心项目。

  信用执法业务方面,相继完成湖南、四川、新疆三省交通信用项目的终验,并在信用市场进一步拓展,签约四川投资人信用项目以及吉林农村公路信用项目。交通行政执法业务覆盖交通运输部及青海、宁夏、新疆等5个省份,完成江西、新疆两省项目的验收。

  安全监督及应急方面,安全监督业务取得新突破,签约新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项目,新签约云南应急业务项目,完成吉林应急物资装备系统验收。

  无人机综合管理方面,新签约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项目,本项目作为国家级无人机管理平台是久其软件聚焦交通行业的又一突破。

  报告期内,基于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新常态,公司加大互联网智慧庭审产品的研发投入力度,协助法院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此外,继续为山西、河北、山东、辽宁、宁夏、江西等地用户提供智慧法庭、智慧审判、审务督察、电子卷宗与深度应用、互联网法庭等智慧产品及服务。在十四五期间,公司将继续深刻把握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要求,深入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针对基于智慧法院的数据中台产品和办案全流程智能辅助产品进行研究规划,不断丰富产品线及服务内容,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助力我国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此外,公司专注政法保障领域信息化,围绕人、财、物三条主线,以“内控一体化”为导向整合资金流、业务流和数据流,打造智慧保障一体化方案,涉及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控监督等二十多个子业务,覆盖政法保障业务管理全过程,实现政法保障工作自动化、系统化、智能化。报告期内,公司新承建了最高人民法院财务统计分析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项目、宁夏法院系统人财物一体化内部控制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江西省公安资产管理省内推广项目等。

  公司已在教育行业耕耘多年,秉承 “引领智慧管控,聚焦数据价值”的理念,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为代表的新一轮技术创新成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涵盖资产管理、采购管理、教育决策服务等教育业务的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研发的高校智慧资产管理平台已为全国数百所院校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报告期内新签约院校近160家,同比增长30%,累计用户规模达到400余家,此外,教育大数据平台已在教育部以及广东、重庆、宁夏、西藏等省、自治区教育厅使用。

  公司持续推动建筑企业数字化转型,涵盖业财一体化、经营管理、合同预算、成本管理、科研设计、企业大数据、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领域,为建筑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一站式数智化产品组合与解决方案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化与中国铁建、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国交建等建筑央企集团在财务云共享、企业绩效、数字工程、企业大数据等业务方面的合作,并加强对其他国有及民营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拓展,中标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湖南路桥集团、山西路桥集团等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优化了中国电信集中MSS系统的数据平台,持续为中国电信提供用数(大数据的融合运用)和赋智(企业智能化改造)服务,助力中国电信“全面上云”的发展战略。此外,继续深化中国移动集团及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移动财务业务数据分析应用等项目方面的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报表、财务管理、大数据等核心产品在制造、能源、投资、机场、统计、扶贫等领域的应用。签约中国海油、中国华能、中国航油、国机集团、中粮集团、中国旅游、中国商飞、陕西煤业等企业集团的报表项目;签约国投、国新、内蒙古机场、西部机场、首都机场、陕西投资、云南交投、河南投资等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项目;拓展中核工业、航天科工、中国兵装等企业集团二级单位的业务需求;签约17个省份的退役军人管理部门统计业务技术服务项目;验收四川省统计局综合数据管理平台、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扶贫开发电子档案和宏观决策子系统等。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推进数字传播业务由数字营销向智慧营销的战略转型,不断的提高公司服务品牌客户的活动策划能力、资源整合能力、数据分析能力和代运营优化能力。尽管众多品牌客户受疫情影响缩减了营销预算,但线上消费升级带动了品牌在电商营销、直播、短视频、移动互联网等方面的传播与推广及营销需求的增长。公司数字传播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04,687.23万元,同比下降1.24%。基于大环境的影响及市场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业绩后续增长仍将面临很多压力与挑战。

  公司持续提升品牌整合营销传播的总实力,继续为百度、伊利、永利、千金药业等品牌客户打造具传播效力的品牌广告与营销推广活动,同时与淘宝直播、京东直播、小红书等新兴媒体及平台合作,尝试直播带货、社群营销和电商营销等营销新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突破。此外,公司积极探索疫情环境下的效果营销市场机遇,深入挖掘在线保险、在线教育和游戏等领域的客户的真实需求,使之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公司继续保持与Facebook、Twitter、Google、TikTok的良好合作,品牌客户出海业务受疫情影响有所减少,但电商、游戏等客户出海业务仍保持了较好的增速,与网易、祖龙、创维、一汽等客户继续合作。但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出海营销业务或将面临一定的压力和业务风险,可能对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造成一定影响。

  (五)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影响金额为27,811.5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纯利润是亏损20,648.89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减少,一方面由于公司本期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另一方面公司经营业绩受疫情与新收入准则实施的双重影响,管理软件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会计政策调整情况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二级子公司共18家,较上年度减少2家,详细情况如下:

  2020年3月,为优化对外投资管理,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蜂语网络51%股权分别转让给自然人欧阳曜、黄芳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久其互联网研究院;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中民颐养51%股权分别转让给自然人杨兴国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久其互联网研究院。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蜂语网络、中民颐养均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蜂语网络、中民颐养2019年4至12月为公司合计贡献利润为-86.74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9.6条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防止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71,626,575.8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7,622,771.99元。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13,872,120.3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本年度净利润应先用于弥补亏损,加上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的期初未分配利润-168,101,173.51元、减去2019年度利润分配发放现金股利0.00元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494,350,521.86元。

  尽管公司2020年度盈利,但2020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年期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1,727,700股,支付总金额12,098,859.00元(不含交易费用),该金额将计入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由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企业决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该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真实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也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法律法规,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合并范围内有几率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测算,公司预计2020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如下: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根据结果得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市价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资产的公允市价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市价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市价。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监理指令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监理指令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随着市场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加剧,2020年,瑞意恒动经营状况不佳,商誉存在进一步减值迹象,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有关要求,经评估师评估以及会计师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复核,公司2020年对收购瑞意恒动100%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9,472.38万元。

  在对瑞意恒动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公允市价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的,根据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减去资产组账面价值的金额确定商誉减值金额。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如下: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资产的信用风险,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相关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相关资产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明显地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相关资产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明显地增加但还没有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相关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实物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相关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相关资产,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次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大,除按会计政策的信用风险组合正常计提外,主要系数字传播业务2020年初发现部分客户违约未按期支付款项,经多次催收沟通无果于年底提起诉讼仲裁。截至2020年末,数字传播业务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8,623.90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4,701.42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3,691.51万元(含本期外币折算影响数)。

  截至2020年末,子公司深圳市久金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应收保理款原值为11,218.47万元,其中北京中新能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逾期金额6,000.00万元、北京华科光辉科技有限公司逾期金额4,000.00万元,公司通过诉诸法律途径仍未能收回全部款项,此外,由于北京贝能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贝能达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公司预计对其合计应收保理款余额960万元收回难度较大。出于审慎原则,公司在期初累计已计提7,140.15万元坏账准备的基础上,本次计提坏账准备3,132.85万元。

  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所以本次计提将使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17,811.17万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减少17,811.17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20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大额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且公允地反映了期末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财务情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赞同公司本次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企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真实的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赞同公司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真实的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的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赞同公司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是一家主要是做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成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致同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1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致同所的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202名,注册会计师数量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34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董旭,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逾10家上市企业来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玉清,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2家企业来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194家,收费总额2.58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董旭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8年,黄玉清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李洋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洋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8年,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 2014 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董旭、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玉清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联的资料后,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做了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同时该所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续聘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对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并同意将该续聘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致同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久其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9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公开发行了7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8,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7]412号”文同意,公司78,000万元可转债已于2017年6月2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久其转债”,债券代码“128015”。截至本次提案日,转股价格为9.48元/股,剩余可转债余额为779,542,000元(7,795,420张)。

  根据相关法规和《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这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7年12月1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久其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97元/股。

  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而新增的707.08万股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9月27日,久其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7年9月27日由初始的12.97元/股调整至12.90元/股。

  因公司已于2018年7月4日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久其转债转股价格将由12.90元/股调整为12.8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8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而新增的79万股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1月7日,久其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8年11月7日由12.87元/股调整至12.86元/股。

  因公司A股普通股股价已满足《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将久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12.86元/股向下修正为人民币9.48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4月25日起生效。

  “在这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这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至本议案提交之日,公司A股普通股股价已出现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8.532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因此董事会拟提议按照《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久其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向下修正后的“久其转债”转股价格不低于前述审议向下修正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久其转债”的转股价格(8.532元/股),则“久其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5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712,3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企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17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7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股东大会授权,确定2017年9月11日为授予日,授予347名激励对象72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7年9月26日,公司在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说明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326名激励对象共计707.08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17年9月27日。

  2018年4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个人股权激励考核指标未达标的1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1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1元/股。2018年6月19日,公司完成了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2018年9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30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704,96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发表了审核意见。

  2019年9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29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934,82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0年9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28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817,64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发表了审核意见。

  2018年9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计划向4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80 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2018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说明在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38名激励对象共计79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18年11月7日。

  2019年11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3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52,5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0年11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2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22,5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发表了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共有5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考核指标未达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中36名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7名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公司应将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03元,实施完成后首次授予部分按照调整后的股票回购价格6.07元/股回购股份,预留授予部分按照授予价格5元/股回购股份。

  本次公司将回购3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97,380股,以及1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15,000股,合计712,38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注:本次变动前的股份数量截至2021年4月9日。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仅为预计,真实的情况应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赞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5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考核指标未达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5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当被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赞同公司将上述53人持有的共计712,3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及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外,公司已履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4、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元京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人王元京作为征集人,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及企业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由征集人针对2020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1年4月17日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一)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元京,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元京先生,1950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办公自动化室主任,北京市政府信息中心主任,北京市信息技术与办公决策发展研究所所长,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北京无线电协会会长,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企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中泰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二) 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企业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征集人作为企业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且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一) 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4月29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三) 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重要的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4)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五)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能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 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以下情形的,征集人可根据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做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元京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7日在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为使广大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下午3:00至5:0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的人可登陆 “全景·路演天下”()参与互动交流。

  公司拟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赵福君先生,独立董事李岳军先生,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海霞女士,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丁丹先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甲12号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福君主持,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进行审议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1年4月17日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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