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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经济活力 推动经济稳进提质——临沧市制定进一步推动稳进提质30条政策措施
日期:2024-05-03 03:46:07 | 作者:华体会最新地址

  原标题:增强经济活力 推动经济稳进提质——临沧市制定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30条政策措施

  近日,市政府印发《临沧市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从7个方面提出30条政策措施,为增强经济活力,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巩固和增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注入强劲动力。

  聚焦重点产业和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建设,引进一批上下游配套企业和关联产业项目,推动产业链向纵深发展,形成产业集群效应。

  积极争取省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内新增完成设施农业实际资产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给予奖补。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盘活集体林地经营权,鼓励社会资本流转林地经营权发展林下经济。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积极创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

  鼓励省级园区通过综合评估的方式对园区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标准化厂房租金、水费、网费等方面依规予以支持。

  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提升政府数字化服务水平,推进数据要素赋能数字经济。

  谋划推进数字临沧公共基础平台建设,建立全市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建立健全市级主题数据库和密码资源池。

  加强智慧园区试点建设,支持临沧高新区、临沧边合区因地制宜优先培育数字经济产业园,各县(区)逐步推进。

  推进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和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开展市级智慧商圈、智慧商店试点。

  根据产业项目实际需要,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灵活供地。进一步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鼓励以依法收回、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闲置工业用地;推行“成本+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价格协议收回模式,盘活长期停产而又发展无望、厂房可再利用的企业闲置厂房。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研究制定科技赋能经济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推动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资金支持,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资源向创新链产业链集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差异化信贷支持力度。

  依托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智能服务平台,推动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非涉密科技成果向企业开放。

  力争年内开工和投产新能源项目各150万千瓦,完成能源投资10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220千伏凤山输变电工程施工进度,加快500千伏耿马、500千伏云县幸福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开工建设220千伏佤山(勐角)、220千伏镇康(南伞)增容改造输变电工程。积极争取临翔区、永德县2个共享化学储能项目纳入省级试点项目建设清单,云县抽水蓄能项目调规列入国家“十四五”建设规划。

  加快推进全市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建立林业碳汇开发资源库,推动临翔区作为省级林业碳汇试点建设,积极创建低碳零碳示范园区和绿色工厂。

  贯彻落实好国家、省电价政策,全面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加强非电网直供电收费政策宣传,规范收费行为。鼓励企业和园区自建分布式光伏并提高就近消纳比例。

  落实高质量做好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2.0版。加快列入2024年度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和“重中之重”项目清单项目建设。争取6月底前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基本下达到位。积极争取省级“骏马奖”支持,探索建立市级奖励机制。

  精准对接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等各类中央资金支持方向,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提高项目成熟度。更好发挥省预算内资金引导撬动产业发展作用,大力支持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等领域项目。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全市重大项目建设。

  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市政、环保、水利、能源、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建设,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

  建立市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定期发布重大项目、产业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将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纳入市级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调度。

  推进《临沧市强化项目融资政银对接工作方案》落实,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力争年内实现首单落地。

  着力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和“链主”企业,不断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对招商引资产业到位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实际外来投资到位资金争取省级奖励。按月召开市委、市政府重大产业项目调度推进会。将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率、开工率、转化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围绕节庆活动时间节点,在新媒体平台展示临沧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形成现象级文旅营销态势。支持各县(区)以市场化理念举办特色节庆活动,吸引更多游客到临沧旅游。认真抓好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争创一批旅游休闲街区、最美乡愁地。

  鼓励和引导各地利用国有闲置厂房、楼宇打造电商孵化基地、电商园区、直播基地,探索开展省级电商直播基地评选。申创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全省网络零售龙头企业等。继续组织参加全国各类电商展会,依托展会平台汇聚消费资源。支持传统企业、商贸企业、农产品和文旅企业等开展新媒体营销,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

  鼓励各地停车场地和设施对新能源汽车予以停放服务费优惠。鼓励企业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促销活动。

  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为抓手,用好市级促消费政策,组织开展好临沧市2024年四季商品乐购促销行动,鼓励汽车、家电、家具等大宗商品消费,支持汽车销售中心、大型商场、家居家电卖场等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

  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有序清理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

  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政策对象精准识别、企业诉求一站直达、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拓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场景,提升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水平,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

  积极争取2000万元以上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完善融资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

  进一步深化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提高国资运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强化“一把手”招商、以商招商、全员招商。积极探索市场化、专业化招商。建立包保服务工作机制,对27个2024年市级重点产业招商项目全程跟进服务。

  按规定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研究支持企业开展“交通+”融合开发的政策措施。研究降低企业综合物流成本的政策措施。

  深入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持续开展亿元企业成长服务行动,抓实市、县(区)级领导和部门挂钩联系企业机制,统筹市级工业化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向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有效壮大全市专精特新企业群体。

  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继续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项目,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措施。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含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延续实施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

  按照“数据+政策+金融”服务模式,完善融信服平台临沧专区功能,利用平台为临沧各类企业提供融资需求和政策解读服务,做好数字金融文章。

  继续实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探索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机制,引导银行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进一步扩大承保规模和覆盖面。有序推进外贸政银保合作机制,强化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银行的保贷联动,推动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业务发展。推动中外合资银行建设,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

  以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为核心,加快推进沿边产业园建设。加快完善孟定清水河口岸仓储物流、综合保税区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加快口岸功能及国际贸易区、进口农产品加工区等建设。加快南伞园区冷链物流园、轻纺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打造外向型贸易加工基地。加快永和园区进出口落地加工产业园、危化品监管场所等项目建设。

  市级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新通道链主企业发展壮大及新通道集装箱货运物流补助等。

  加快推进口岸基础设施项目。不断提升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影响力,扩大与环印度洋地区的产能合作及贸易往来,推动与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项目深度融合。

  落实《支持临沧清水河口岸经济区高质量发展意见》,加快推进口岸建设、口岸经济发展三年行动。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10类重点群体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按月收集企业和重点项目用工需求,加快建立跨区域、常态化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依托就业补助资金,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制造业相关技能培训。

  支持镇康县创建2024年省级“五城共建”重点县,并在此基础上争创成为2024年“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打造一批省级绿美典型标杆示范点。

  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

  支持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又提又贷”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

  深化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积极申报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升医疗服务多元化供给水平。

  分类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加快推进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开展失能、残疾、高龄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办好“一老一小”民生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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